魔術的六種方法
魔術的黃金時期開始於19世紀。物理學家法拉第也曾小丑魔術因魔術而感到迷惑,那是在1862年,當時的魔術師開始大量將光學原理使魔術表演用到魔術之中。 魔術從那時到現在,千變萬化,效果不計其數。很多人會問玩魔術的人,你會多少個魔術啊?曾經有新手對大魔術師David Devant說,我會三百個魔術。Devant則對他說,我自己只會大約八個。 他們兩人的區別在於,前者說的是效果,後者說的婚禮表演是方法。魔術的效果非常多,但是他們的實現方法歸納起來其實只有幾種。英國的心理學家Richard Wiseman和歷史學家Peter Lamont寫過一本書,叫Magic in Theory,歸納了魔術的六種方法: 1)隱藏:物體在某個階段被隱藏; 2)偷運:物體被秘密轉移; 3)冒充:物體在某個階段並不在那裡,但看起來在那裡; 4)復本:第二個完全一樣的物體被使用; 5)替代:物體被秘密地換成了另一個; 6)偽裝:物體在某個階段被偽裝成了另一個物體。 他們將效果也分為了六種:消失、出現、移動(物體在一個地方消失,在另一個地方出現)、變換(一個物樂團表演體變魔術師表演為另一個物體)、復原(物體被毀壞,然後復原)和穿透。以穿透為例,它通常用到的方法是移動和復原的結合,而移動通常用到上述方法的1 3、2、4,或是將消失和出現(均運用方法1、2、3)結合,復原用到方法4 5、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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